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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政策——金融政策
来源:投资促进局编辑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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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本汇编旨在方便经营主体更好地知悉、理解和查询现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不是税收执法或申请享受政策的依据,政策执行请以正式文件为准。相关政策如有更新,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一、企业上市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政策内容:

中国证监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西藏企业上市实施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1.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西藏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2.将注册地迁入西藏的企业,承诺不变更注册地、将募集资金的10%以上投资在西藏,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最近一年在西藏缴纳所得税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迁址到西藏后,企业新聘用当地户籍员工不少于100人;或者热心西藏扶贫公益事业,对西藏贫困地区捐款2000万元现金以上用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西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的函》(证监办函〔2021233号)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西藏证监局综合业务处,0891-63373876873065

二、格桑花行动

政策内容:

1.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梯次推进模式,充分利用我区区位优势、高原特色产业优势和绿色通道政策优势,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质地优良、竞争力较强的资本市场西藏板块

2.成立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由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企业上市政策研究、具体事务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各地(市)要将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试行重点项目领导包保机制,全力做好企业上市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政策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计划的通知》(藏政函〔202318号)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西藏证监局综合业务处,0891-63373876873065

三、贷款利率优惠

在藏企业贷款在LPR基础上减2%。目前,1年期LPR为3.0%、5年及以上LPR为3.50%,用于西藏投资的西藏企业贷款利率分别是1.0%、1.50%。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政策法规处,0891-633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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